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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浙江农村摄影书法大赛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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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 时间:2006-09-08 15:19:39 来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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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浙江农村摄影书法大赛的通知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局,各有关单位: 今年是“十一五”的开局之年,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之年。为繁荣农村文化事业,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的新面貌、新气象,经研究,决定在今年省农博会期间举办“浙江农村摄影书法大赛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题:魅力农村 二、时间、地点:2006年11月,与省农博会同一展馆举行 三、组织机构 1.主办单位:浙江省农业厅、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2.承办单位:农村信息报社、省优农中心 3.协办单位:相关企业 4.组委会:由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浙江农村摄影书法大赛组委会。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。 5.评委会:由著名书法家、摄影家、农村工作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。 四、参赛对象:乡村干部和农民;省、市、县涉农部门工作的干部职工;农业企业员工;省内农业院校在校大学生。同时,欢迎摄影、书法专业人士投稿参加作品展(不纳入评奖范围)。 五、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以新农村新面貌新风尚为主题,传播先进文化和乡土特色文化,格调高雅,积极向上。 摄影作品:分新闻摄影和田园风光新村新貌摄影两类,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不限,尺寸不小于7寸;初评入围后再寄照片光盘或底片。 书法作品:限毛笔书法,规格不大于四尺全张(120*80cm)。 参赛作品须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作品题目和联系电话,附身份证复印件。 参赛方式:作品直接寄至农村信息报社(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,邮编:310020),信封上注明“摄影书法大赛”字样。 七、作品评定:由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在书法作品和摄影两个类别作品中各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10名。发给证书和奖金(奖品)。获奖作品将刋登在农村信息报相关版面上,并在农博会现场展出。 八、参赛说明 1.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费用,不退稿,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权、复制权和使用权。 2.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。 3.摄影作品涉及人物肖像的须征得肖像人同意,作品中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 4.凡参赛者,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。 有关参赛具体事项可与农村信息报社联系。 联系人:唐文全、金国栋, 电话:0571-86757186 13958198788 传真人:0571-86757199 email:twy001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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